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首农食品集团”)于近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其符合交易所优质发行人条件的认定函件,其注册发行储架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同意,注册规模人民币100亿元。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薛莲律师牵头,刘芳律师、王志恒实习律师组成专项服务团队为首农食品集团本次债券注册项目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首农食品集团本次储架公司债券系自2020年3月1日实行公司债券注册制以来首批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司债项目,也是北京市属国有企业首单申报的注册制公司债项目。首农食品集团获准“储架”方式发行,可同时注册发行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绿色公司债、扶贫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等多个债券品种,并视资金需求选择各期发行的具体品种、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用途。
首农食品集团是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17年12月由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二商集团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联合重组成立。2018年12月,经北京市批准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重组后的首农食品集团,集食品生产商、供应商、服务商于一体,资产、营收双超千亿,建成贯穿育种、种植养殖、产品加工、贸易流通、终端销售等环节的全产业链,涵盖乳业、粮食、油脂、肉类及水产品、糖酒及副食调味品等品类。目前员工近6万人,所属企业500余家,其中中外合资合作企业30余家,境外公司10余家,上市公司2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7家,位列“中国企业500”强,在首都食品供应保障服务中发挥着主渠道、主载体、主力军作用,肩负着“首都食品供应服务保障重要载体,首都食品安全行业表率,首都食品产业发展核心主体”的重要责任。
薛莲律师带领的团队专注于公司及资本市场、私募基金与投资并购业务领域,为诸多企业公开发行上市、再融资、重组并购以及各类型投融资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团队以其专业的法律基础、丰富且扎实的实务经验和勤奋细致的工作态度深获客户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