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绩
继本所协助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100亿元公司债券之后。本所再次受托担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非公开方式发行100亿元公司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期债券于2015年1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并完成了首期50亿元的发行。
本所律师协助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15年完成高达200亿元的公司债券融资,为公司产业布局和发展提供了充沛的资金支持。
本项目由文成炜律师负责,参与人员包括符琦、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