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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1

本所为华侨城集团短期融资券发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郭磊明、张菁律师受华侨城集团公司委托,担任其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华侨城集团公司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
华侨城集团成立于1985年11月11日,是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有中央企业。作为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经过28年的建设与发展,华侨城集团总资产近1000亿元,年销售收入过400亿,并培育出康佳集团、华侨城控股、华侨城地产以及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深圳湾大酒店和威尼斯酒店等知名企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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