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绩
由毛国权、胡刚律师承办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于2011年7月20日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燃气具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生物质发电业务(包括垃圾焚烧发电、秸秆燃烧发电),目前是国内最大的燃气具及其配套产品的制造和出口商之一,在广东中山、山东沂水、黑龙江明水等地投资建设、运营生物质发电厂,拥有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