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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深圳证监局召开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条例”)座谈会,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张东律师应邀作为深圳律师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就基金管理条例提出了修改、调整建议并和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过程中,张东律师提出了“其他类基金法律地位待条例明确”、“员工持仓申报细化”、“私募证券专户规范化”、“基金管理人股东资格标准调整”、“条例罚则偏重”等核心观点,并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深圳证监局、深圳私募基金的同行充分交换了意见,针对私募基金实践及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分别从私募基金管理人实践、服务机构及第三方机构、监管层的角度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修改建议。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是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领域之一,万商天勤专业的律师团队时刻关注私募投资基金立法动态及监管前沿,加强与各方的探讨与交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为客户提供涵盖公司法、并购、私募股权、公司治理和商业事务的全方位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