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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成立大会,中国证监会尚福林主席、桂敏杰副主席、刘新华副主席、朱从玖主席助理向本所合伙人、原第一届、第二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徐寿春律师等35名第三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颁发了聘书。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讲话中指出,第一届和第二届创业板发审委在任期内严格履行职责,在与创业板发行审核职能部门统一审核理念和审核标准的基础上独立判断,努力做到客观公正,标准把握较严,审核质量较高,累计召开发审委会议192次,审核企业334家,其中审核通过企业281家,通过率84.13%,圆满完成了任期内的审核工作,没有辜负证监会和社会各界的期望。
据悉,为了保持创业板发行审核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次换届的方式采取了部分委员留任、部分委员更换的做法,专职委员留任6人,徐寿春律师是唯一留任的律师委员。